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等教育对社会影响的广度和深度的全面提升,依法治校的基本方略也逐渐在全社会形成了共识,因此高等教育法制化的全面开展已经是迫在眉睫。自从1980年我国制定第一部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来,我国相继制定了《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教育方面的专门法律,基本实现了我国高等院校有法可依的目标。但是,在看到这些成就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从整体上来讲还不完善,还有很多需要加强的环节,比如说学校与教师、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如何界定;各个高校根据法律授权而实施的行为是否超出权限缺乏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等等,以上问题的出现严重制约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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